一、依教育部修訂後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及臺北市103年度推動國小精進教師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依修訂後之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規定,國民小學綜合活動領域自100學年度起,應由合格教師擔任,合格教師係指應參與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基礎研習36小時以 上者。為充實教師關鍵能力以確保綜合活動領域之教學品質,本局配合教育部提升國民中小學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師關鍵能力在職進修實施計畫,訂定「本市國民小 學綜合活動領域教師關鍵能力研習計畫」。
三、計畫重點如下:
(一)參加對象:103年度以103學年度任教綜合領域課程,惟自100年度起尚未完成本關鍵能力研習之教師為主要對象,包含現職(含代理教師)但未參與本關鍵能力之教師。
(二)實施方式:
1、線上課程研習:請各校教務處應掌握校內教師完成21小時線上課程情形,以利後續薦派參與暑期實體課程研習,研習網址如下(二擇一):
(1)教育部數位學習平台(https://ups.moe.edu.tw/)
(2)臺北e大平臺(http://elearning.taipei.gov.tw/co_selectCourse.php?type=3)
2、實體課程研習:訂於103年7月14日至8月22日期間辦理15場次,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本次15小時實體課程研習共15場(各承辦學校及日期如實施計畫)。
(2)各校教務處請於研習開始一週前,檢覈本年度指定參與本研習課程之教師是否已取得21小時線上研習
課程時數,並薦派已完成21小時線上研習課程教師統一於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報名。
(3)已完成報名之教師應依本研習規劃之場次,全程參與研習,並於報到時繳交21小時線上研習課程時數
證明。
(4)承辦學校於研習完成後,將全程參與研習(含21小時線上研習及15小時實體研習)教師之名冊提報承
辦學校忠孝國小,據以申請核發研習證書。
(5)各校103學年度任教綜合活動領域教師完訓比例未達100%者,本局將予以檢討。
3、領取證書標準:全程參與線上(21小時)與實體(15小時)研習課程,且繳交研習作業,經檢核通過者,核發36小時研習證書。
四、檢送「本市103年度國民小學綜合活動領域教師關鍵能力研習計畫」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