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小課後班午點訂餐暨停餐退費作業實施要點公告
- 實施對象:依本要點完成訂餐停餐申請或轉學手續者按合約規定辦理加訂餐及退餐退費者。
- 實施方式:
- 訂餐規則:
- 申請訂餐之學生須於用餐日前兩天(不含用餐當天),向教學組申請加訂餐手續,並於教學組通知廠商營養師後始能生效。
- 學生加訂餐費用,請教學組協助審核。
- 學校課後班點心承辦人需每日通知供餐公司三日後加餐者的姓名、班級、人數等相關資料,以利辦理後續加餐與收費作業。
- 申請停餐之學生需於完成請假手續後,填妥停餐申請單(附件一),並於停餐三日前(扣除週六、日)送達教學組並於完成廠商通知後始能生效。
- 學生之停餐退費,請學校課後班點心承辦人協助審核停餐申請單(附件一),並由學生親送為憑。
- 轉出學生以已預繳日數扣除已用餐日數辦理退費。
- 學校課後班點心承辦人需每日通知供餐公司三日後停餐者的姓名、班級、人數等相關資料,以利辦理後續停餐與退費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