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中心103年度研習行事曆決議辦理。
二、研習目標:
(一)鼓勵教師帶領學童積極參與藝文活動,提升藝術鑑賞能力,陶冶生活情趣,以啟發藝術潛能與人格健全發展為目的。
(二)讓國小藝術與人文教師和學生從生活當中認識傳統國樂,體認臺灣藝術之美,讓學童重視藝術,並培養熱忱參與多元文化藝術活動的態度。
三、研習對象:調訓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有興趣之一般老師。
(一)美術館研習:擔任三年級視覺藝術老師或導師;
(二)國樂團研習:擔任六年級音樂老師或導師;
(三)交響樂研習:擔任五年級音樂老師或導師;
(四)不限研習班別,鼓勵有興趣之老師皆可參加。
四、研習期程及地點:除本中心之場地外,皆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前往。
承辦單位
辦理日期
辦理地點
市立國樂團
103.08.04(星期一)
臺北市立國樂團三樓排練廳
(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53號)
市立美術館
103.08.06(星期三)
臺北市立美術館
(臺北市中山北路3段181號)
市立交響樂
103.08.25(星期一)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五、報名日期:
(一)國樂團研習:即日起至103年7月28日(星期一)止。
(二)美術館研習:即日起至103年7月30日(星期三)止。
(三)交響樂研習:即日起至103年8月18日(星期一)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