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107學年度各級學校美術班學生作品聯合展覽 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活動時間及地點如下: (一)活動日期:108年4月20日(星期六)至108年5月2日(星 期四)。 (二)開放時間:每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展期最末日開放至 下午2時)。 (三)活動地點: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第一、第二、第三展覽室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5號)。
三、另訂於108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10時假前揭地點舉行 開幕典禮。惠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歡迎本市各級學校 師生、家長踴躍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