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國小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

公告類別:

103年度國小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課程簡章

 

 

  本校辦理103年度國小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

-辦理梯次-

(一)臺北市專班(服務學校限定臺北市)

預計103年7月28日起~104年12月31日止。

(二)臺北班:視招生實際人數開班,至多7班次。

預計103年8月起陸續開課~104年12月31日止。

招生地區:宜蘭、基隆、臺北、新北、離島地區。

(三)臺中班:

預計104年7月13日起~104年12月31日止。

招生地區:臺中、彰化、南投、離島地區。

(四)東部班:預計104年2月2日起~104年12月31日止。

  招生地區:宜蘭、花蓮、臺東、離島地區。

※上課時間:學期中週六;寒、暑假(平日一~五),上午08:10~12:00,下午

   13:30~17:20上課,每天八小時。(實際上課課表,另行公告。)

 -報名資格-

一、現任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

二、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三、由各縣市政府薦派,符合6 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註1),得以外加名額(不佔26 學分班名額),自費修習「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與「危機管理」至少6 學分後,由本校申請辦理加註輔導專長事宜。

註1: 自97 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達1年(含)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註2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註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報名注意事項-

一、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教師

            (一)專任教師:一律由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薦派報名。

   (二)儲備教師(含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薦派報名、或自行通訊報名(40350臺中市西區向上路一段6號進修推廣部,並請於信封註明報名加註輔導26學分班。

      各班次即日起受理報名,截止期限如下,逾期恕不受理。

       1.臺北市專班、臺北班於7月18日截止報名。

       2.臺中班於10月17日截止報名。

       3.東部班於11月14日截止報名。

    二、繳交證件:1.教師證書影本、2.聘書影本、3.在職證明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5.服務年資一覽表(如附件)、6.相關證明文件。

-收費標準-

一、每一學分費為1,900元整。

二、報名費300元,學雜費為新臺幣3,000元。

三、應繳金額=報名費+學分費+學雜費。

       四、費用於錄取名單公告後,一週內購買「郵政匯票」 (下方請用鉛筆註明姓名、班別);抬頭: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寄至40350臺中市西區向上路一段6號進修推廣部收,信封請註明報名加註輔導26學分班。

 **課程詳細資訊,請參考附件簡章、報名表

臺北、東部班0422183255王胤慈小姐;臺中班0422183256賴慧君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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