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臺北市學童護眼模範獎勵方案

公告類別:

為鼓勵學童養成定期接受專業視力檢查之習慣,達早期發 現近視、早期治療與控制,進而降低本市學童高度近視 率,辦理旨揭獎勵方案,以獎勵105學年度二年級加入本計 畫之學童,至107年10月31日止,完成3次視力檢查、二年 內近視度數未增加或未近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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