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8年度藝術領域攝影與美感教學知能研習班

公告類別:

一、 研習目標:
(一)配合108課綱藝術領綱推動,提升藝術領域教師教學知能
(二)認識攝影與美感的相關概念,及攝影與美感的關係
(三)提升影像創作與鑑賞之能力,以利教師於課堂中引領學生認識攝影之美,啟發學生對
攝影之興趣。
二、 辦理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三、 研習對象:本市高級中等學校以下藝術領域教師。
四、 研習人數:50人。
五、 研習日期:12月5、10、14日,共3日。
六、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月26日(星期二)截止。
七、 研習地點:
(一)12月5日: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67號)。
(二)12月10日、14日: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八、 報名方式
(一)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
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 本研習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錄取,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準時參加研習。
九、研習內容及注意事項請參閱附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