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實施計畫

公告類別:

主旨:檢送「臺北市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實施計 畫」、「優良社群甄選計畫」及「優良教學觀察紀錄甄選 計畫」各1份,請各校踴躍申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6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80101058號函辦理。

二、為符應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 業回饋提供支持,並強化校內教師專業發展機制,成立教 師專業社群及進行公開授課與專業回饋,本局委請本市校 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下稱教專中心)辦理旨揭計畫。

三、「臺北市108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實施計畫」實施 方式說明如下: (一)辦理期程: 1、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9年1月21日(星期二)止。 2、資料審查:109年2月21日(星期五)前函知審查結果。 3、執行期程:109年3月1日(星期日)至109年7月10日(星 期五)止。 (二)經費補助: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1萬6,000元。實際補助 額度由本局依學校申請情形及審核結果衡酌調整。

四、「優良社群甄選」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一)甄選類別:分為小學組(含幼兒園)及國高中職組(含 特教)2組,由學校推薦優良社群執行成果參加甄選。 (二)各組擇優錄取特優(2名)、優等(3名)及佳作若干 名。每件作品特優獲頒3,000元禮券、優選獲頒2,000元 禮券;獲得特優、優選及佳作者,由本局頒發獎狀並核 予敘獎。

五、「優良教學觀察紀錄甄選計畫」實施方式說明如下: (一)甄選類別:分為小學組(含幼兒園)及國高中職組(含 特教)2組,運用教學觀察表、教學觀察質性或量化工具 類進行之教學觀察紀錄。 (二)各組擇優錄取特優3件、優選5件、佳作若干件。每件作 品特優獲頒3,000元禮券、優選獲頒2,000元禮券;獲得 特優、優選及佳作者,由本局頒發獎狀並核予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