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疫情防疫措施說明

公告類別:

一、行政院於本年1月20日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 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該中心於1月21日 公布我國確診首例境外移入個案,將疫情等級由第3級提升 為第2級,並宣布提升中國大陸武漢市旅遊疫情建議為第3 級警告(Warning),提醒民眾如非必要應避免前往當地。

二、為免疫情擴大,請提醒所屬人員如於寒假、春節期間至中 國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從事旅遊、探親、學術交流等活動,務必對該疾病提高警覺,保持良好衛生習慣,落實各 項防護及自我健康管理措施,以降低感染風險,確保個人 健康。

三、切實掌握學生及教職員工前往中國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 學術交流、旅遊等名單及其健康狀況,持續宣導自我防 護及記錄體溫。

出國旅遊或接觸史者均須填寫,*清江國小學生及教職員工旅遊及接觸史調史*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1Xij2mrtIiasBSI3W6_iRb0TSY5zbJhXL1ylFS-JEU6A/edit

未填寫者視同未出國或無接觸史。填寫人員含幼兒園、國小學生及教職員工。盡可能於109年2月11日前完成。

四、加強教職員工生正確防疫觀念

1、停留於大陸等疫情流行地區期間

(1)落實肥皂勤洗手、咳嗽戴口罩等個人防護措施。避 免出入販售活體動物之市場或當地醫療院所等高風 險公共場所。

(2)避免接觸活體動物及動物屍體。避免食用生肉及生 蛋。

(3)如出現類流感(如發燒[≧38℃]、咳嗽等)症狀, 應戴上口罩儘快就醫。

2、返國後

(1)返國入境時如出現發燒或類流感症狀,主動告知航 空公司人員及機場港口檢疫人員。

(2)進行14天自主健康管理,如出現上述症狀,應撥打 防疫專線1922,並戴上口罩儘快就醫,就醫時應告 知醫師旅遊史、接觸史及不適症狀等。

(3)生病在家休息,不出門,減少或避免與他人接觸。 咳嗽或打噴嚏時,使用紙巾或衣袖遮住口鼻。

(4)有呼吸道症狀應持續戴口罩。

五、如有疫情發生,務必配合本市衛生機關,且隨時與醫院 及衛生機關保持聯繫,關心及瞭解學生健康狀況,加強 校園相關衛生教育,並依規定通報校園安全通報中心及 本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

六、請各單位隨時注意疫情相關訊息,可逕至該部學校衛生資 訊網(https://cpd.moe.gov.tw/)、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學生 事務及校園安全組網站(http://203.68.64.40/six/main /board1/index.aspx)或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首頁 (https://www.cdc.gov.tw/)查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專 區」網站相關疫情及中、英文宣導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