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之傳染,校園室內場地暫停開放延長至109年5月4日止

公告類別:

一、依據本局109年1月31日北市教體字第1093010002號函續辦。
二、依前函原定暫停校園開放至109年3月1日止,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尚未舒緩,除社區大學以外,貴管之自營游泳池、教室、演藝場所及會議室等室內空間,暫停開放延長至109年5月4日止,其餘場域及室外空間
得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辦法」及各校校園場地開放使用管理要點辦理,惟開放場域請注意環境清潔及消毒作業。
三、倘因校內人力或疫情防範作業等特殊考量,得評估擴大暫停開放範圍;若校有疫情而停班、停課者,室內外場地則全面暫停開放。
四、相關防疫資訊請參考「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疫教育及工作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