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優惠對象為六歲以上未滿十二歲設籍或學籍在本市 之兒童,
說明如下
(一)具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學籍者,可領取本局製發具有電 子票證功能之數位學生證(優待票)。
(二)設籍於本市未擁有本市學籍者,可向本市區公所申請兒童優惠卡。
申請方式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