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活動辦法

公告類別:

◎徵件時間:103年3月5日起至同年4月9日止。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童話。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現代及兒童戲劇劇本、短篇小說、散文、新詩。
◎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後,於徵件期限內以掛號郵寄送件,以郵戳為憑。繳交文件格式請務必詳閱報名專區/注意事項。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