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除第57 條、第59條、第83條、第210條及第237條之15條文外,其 餘條文,定自110年6月18日施行一案

公告類別:

轉知:臺北市政府法務局110年6月22日北市法綜字第1100125005號函

主旨: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除第57條、第59條、第83條、第210條及第237條之15條文外,其餘條文,定自110年6月18日施行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10年6月21日院臺規字第1100019617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前揭號函及其附件各1份,請協助轉知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