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第57條、第 59條、第83條、第210條及第237條之15條文,定自110年 11月1日施行,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秘書長110年10月20日院臺規字第1100032974號函辦理。
二、隨函檢附前揭號函及其附件各1份,請協助轉知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