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11年5月13日北市教資字第11130510361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參賽教師充分準備,創作符合本活動目的之參賽作品,爰本案徵件期程延長至111年5月24日(星期二),請查照。 三、檢附本案活動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