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及臺北市第18屆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徵件暨成果發表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局前於106年1月17日以北市教國字第10630653402號函旨揭總計畫及國小組計畫(諒達),其中有關計畫第拾壹點獎勵部分業經核定,並依「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訂定各類個別作品獲獎禮券金額如下:
(一)論文類:特優禮券新臺幣(以下同)5,000元、優選禮券2,000元。
(二)其他各類:特優禮券4,000元、優選禮券2,000元。
三、本屆國小組計畫開放參與試辦延後上學國小以「延後上學」為題投稿,各類投稿件數不限。
四、檢送本市第18屆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專業創新與行動研究徵件暨成果發表會核定總實施計畫及國小組實施計畫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