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環境教育人員核心課程研習班」第1期

公告類別:

一、依據本府113年度公務人才培育發展計畫。

二、研習對象為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或專科畢業,並修畢環境相關領域課程18個學分以上(不可跨領域),但未研習環境教育核心科目,含環境教育、環境倫理、環境教育教材教法之學員。欲參訓者請先至「行政院環境部國家環 境研究院環境教育認證系統/我要上課/認證課程/專業 領域課程查詢」(https://neecs.moenv.gov.tw/),自行檢核符合規定後,再行報名本研習。全程參與並取得研習時數證明者,即得以學歷向環境部申請環境教育人員認證。

三、旨揭班期全程參與者,核發32小時環境教育時數(持有效 期間內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者,另可作為環境教育人員展延 時數);公務人員者,另核發終身學習時數。

四、講義擬置於實體班期專區,參訓人員可登入「臺北e大」 — 「實體班專區」—「29學員專區」—「29C講義下載」 於上課前瀏覽或下載,上課當日不提供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