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108學年度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實施計畫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推動108學年度中小學資訊素養與倫理實施計畫

一、本計畫為鼓勵本市教師有效運用資訊素養與倫理之教材於 各學習領域、學科教學活動,致力於提升學生資訊科技使 用之能力,亦兼顧教導學生認識資訊相關法律,建立學生 正確行為準則與倫理範疇。

二、每學期各校教師「授課率」應達10%(含)以上,並於 上、下學期結束後一個月內辦理下列事項:

(一)檢具「資訊素養與倫理」授課彙總表(附表1),請各校 採免備文方式報本局備查。

(二)授課單元(附表2) 、授課教材意見表及相關資料(附 表3)請留存學校教務處備查3年。

三、本局同意各校逕依權責辦理敘獎,本計畫獎勵方式分為教 師及行政人員獎勵兩類:

(一)教師獎勵:授課3單元(含)以上嘉獎1次、授課5單元 (含)以上嘉獎2次。

(二)行政人員獎勵:授課率達20% (含)以上,嘉獎1次2 人;達30%(含)以上,嘉獎2次1人及嘉獎1次2人。

四、檢送旨揭計畫1份如附件,請貴校依本局建議獎勵方式辦理 敘獎。 

各位教師如有針對『資訊素養與倫理』實施融入教學,請填寫相關附件表格及資料,交予資訊組以便辦理敍獎

◎授課3單元(含)以上嘉獎1次、授課5單元(含)以上嘉獎2次◎

截止期限:109年1月18日(五)(以利後續函報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