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教育部獎勵推動生命教育績優人員計畫

103年3月20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38629號函

  • 依據

103年3月3日臺教學(三)字第1030027799號函訂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

  • 目的
  • 鼓勵校園中推動生命教育之教職員工。
  • 檢視校園中推動生命教育之努力,展現實際的努力與特色成果,發掘真實事蹟,建立賞鑑機制,以鼓勵朝向積極發展、創新與永續推動。
  • 辦理機關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4/7 & 4/8 學校午餐湯品異動公告

4/7週一因味噌拉麵已為湯麵,故不提供湯品-玉米蘿蔔湯,湯品中的玉米移至4/8湯品,菜單做以下調整:

4/8「枸杞冬瓜湯」改為「枸杞玉米冬瓜湯」。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請加強宣導防範學生個資外洩事宜

轉局宣導防範學生個資外洩案,教育局及教育部絕無委託民間單位向市民收集個資,請家長及老師妥善保護學生及個人資料,以防誤遭有心人士利用。

103.04.01 午餐湯品為「紅豆麥片湯」

菜單名稱誤值為「味噌海芽白玉湯」,特此更正為「紅豆麥片湯」

台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甄選101年度各領域研發小組教師,請踴躍參加

臺北市多媒體教學資源中心甄選101年度各領域研發小組教師,請踴躍參加

臺北市103年度多媒體教材甄選活動將於7月1日起至7月31日開始線上報名

 http://tmrc.tp.edu.tw/comm/boardLst.aspx?cid=BOD20120419092752XAC

玄宗教育基金會獎助學金暨卓越獎

獎學金申請相關資訊如下:
(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玄宗教育基金會(法人網址:http://ksehome.myweb.hinet.net)。
(二)申請對象: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在籍學生。
(三)申請期間:103年3月1日至103年4月3日。
(四)申請方式:由學校先行審核推薦,採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逕寄財團法人臺北市玄宗教育基金會,地址:臺北市致遠一路1段46巷22號4樓。
(五)另本局教育財團法人網(http://tpefweb.tp.edu.tw)設有獎學金訊息專區,提供各民間法人獎助學金申請相關資訊,請各校公告周知並多加利用。

臺北市國民小學品行優良努力向學學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作計畫。
二、目的:鼓勵孝行可嘉、品行優良、熱心助人並努力向學之學生,以蔚為良好風氣。
三、對象:凡本市國小在學學生並符合下列二項條件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一)申請學生之家庭符合家戶年所得在新臺幣60萬元以下者。
 (二)申請學生符合品行優良、孝行可嘉、熱心助人、努力向學足為楷模者。
四、金額:每名獎助學金新臺幣參仟元整。
五、申請、審核及薦送方式
(一)申請方式:由導師推薦並填具申請審查表及推薦函(如附件一、二)向學校承辦處室提出申請,上開資料留校備查。
 (二)審查方式:由學校組成評審委員會依獎學金人數一覽表(附件三),審酌學生實際狀況,確實推薦一名孝行可嘉、品行優良及努力向學足堪楷模之學生。
 (三)薦送方式:於每年度5月18日前將學校承辦人員聯繫名冊(附件四)及學生獎助學金名冊(附件五)備文函報本市信義區永春國民小學並副知本局,並將電子檔寄至 ycpshelp@gmail.com該校蕭主任彙整。
六、學校評審委員會組成
(一)召集人:校長。
(二)行政代表3~5人。
(三)教師代表1~3人。

103年03月『氣候變遷對食物生產的影響』營養小常識有獎徵答得獎名單

103年03月『氣候變遷對食物生產的影響』營養小常識有獎徵答得獎名單公告如附件,獎品將於3/18隨午餐送至各班。

 

[公告]臺北市103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轉學生聯合招生鑑定簡章

一.報名資格

1.新生: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小學六年級應屆畢業生

2.轉學生

(1)限設籍臺北市之國民中學七年級、八年級學生

(2)臺北市藝術才能音樂班學生不得報考

(3)所有考生不得跨、降年級報考

二.報名時間、地點與方式

1.報名時間:103年4月1日~4月2日8:00至16:00,逾時不受理

2.報名地點:臺北市立仁愛國中一樓會議室

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

電話:02-23255823#214、268、209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現場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

有意願者請逕自 點選連結

http://date.jajh.tp.edu.tw/music103/index.htm

詳閱簡章

 

國際獅子會300A2區重建倫理委員會103年度孝親楷模選拔

 各班如有推薦人選請於3/17前通知生教組,經校內選拔後推薦至獅子會。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公告]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及審查原則

申請作業程序及應備資料,詳如附件。
請於四月十日前,填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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