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公告]家庭教育諮詢專線

有關夫妻相處、親子溝通、子女教養、情
緒調適等家庭議題需洽詢者,歡迎撥打全國家庭教育諮詢專線(412-8185),或撥本市直撥電話(2541-9981)進行諮詢。

http://moe.familyedu.moe.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903&pid=2222

105年度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申請人手冊(含審定作業預定時間表)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4年12月8日臺教授體字第1040037172號函辦理。
二、為使申請專任運動教練證書者,能瞭解申請規定與作業程序,並配合各級學校辦理專任運動教練職缺招考期程,便利申請人申請及提高行政效率,教育部特製訂旨揭文件。
三、本案電子檔案已放置下列網頁,供下載,請將資訊公告於相關網頁:
(一)教育部體育署網頁之最新消息及電子公告欄(http://www.sa.gov.tw/wSite/mp?mp=11)。
(二)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網站之最新消息(http://www.rocsf.org.tw/index.asp)。
(三)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網站之最新消息(http://coach.rocsf.org.tw)。
四、本案補充事項:
(一)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簡稱原體委會)依據「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資格審定辦法(簡稱本辦法)」辦理核發
各級學校專任運動教練證書,今因行政院組織改造,教育部及所屬機關組織調整,本辦法自102年1月1日起由

市府教育局科室搬遷

市府教育局科室搬遷

說明:
104年12月14日起,
資訊教育科、統計室搬遷至市政大樓4樓北區;
督學室、檔案室搬遷至市政大樓9樓西北區。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臺北市文獻委員會」更名為「臺北市立文獻館」,簡稱文獻館

「臺北市立社會教育館」更名為「臺北市藝文推廣處」,簡稱藝文處

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統計年報

一、依教育部104年12月7日臺教師(二)字第1040158410A號函辦理。

二、旨揭年報內容,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首頁/認識教育部
/本部各單位/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出版品,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
訊網網站(http://inservice.edu.tw)首頁/統計專區/教育統計專區目
錄/中華民國師資培育統計年報項下載查閱。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外社團開班申請書

欲申請本校104學年度第二學期課外社團活動開課之教師,請於104年12月9日(三)~104年12月23日(三)繳交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至學務處體育組,逾期概不受理。

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實施計畫

國教署杏壇芬芳獎推薦資格略以:最近三年內具有下列具
體事蹟之一,且最近五年內未曾獲得教育部特殊優良事蹟
表揚者,得被推薦之對象。
(一)充分發揮教育愛,富有感人之教育事蹟。
(二)盡心盡力為教育服務,並具有犧牲奉獻或端正教育風氣之特殊事蹟。
(三)其他感人之事蹟足為杏壇之表率。

實施計畫詳如附件,有意推薦者請洽輔導室。

104學年度體育表演會

 

親愛的貴賓
本校謹訂於104年11月28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於大操場(雨天於活動中心)舉行「104學年度體育表演會」。
竭誠歡迎蒞臨指導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136444號函辦理。

二、為說明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課程綱要草案內容,該署特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旨揭公聽會,以廣泛蒐集各界對新住民語文課程綱要草案之意見,作為修訂課程綱要草案及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議之重要參據。

三、旨揭公聽會相關訊息:

(一)公聽會日期:104年11月29日(星期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

(二)研習地點: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0樓國際會議廳。

(三)參加對象:學校(全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及家長團體代表等對課程綱要研修事務關心者。

(四)報名方式:採網路方式報名,請至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五)報名及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04年11月25日下午5時。如該場次報名人數超過場地限制,得提前截止報名。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第二波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1月17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134166A號函辦理。

二、旨揭草案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以下簡稱課發會)決議確認之領綱草案初稿,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蒐集相關意見;經104年10月5、8日課發會決議,第二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科目/群科課綱草案,共計22份,說明如下:

(一)國民中小學暨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與綜合型高中:國語文、數學。

(二)國民小學:生活課程。

(三)技術型高中15群科:機械群、動力機械群、電機與電子群、化工群、土木與建築群、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設計群、農業群、食品群、家政群、餐旅群、水產群、海事群、藝術群。

三、社會領域課綱草案,依據國教院課發會意見與決議持續研修;有關第三波辦理公聽會之領域課綱草案,由課發會另訂日期研議確認後,陸續公告周知。

四、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一)報名方式:採網路方式報名,至國教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報名。

(二)報名日期:自104年11月9日上午9時起。

各級學校學生身體活動及體能培訓原則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4年11月11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040034069號書函辦理。
二、檢附「各級學校學生身體活動及體能培訓原則」1份供參。

臺北市身心障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

為提升小型復康巴士服務效能,該處修正「臺北市身心障
礙者小型冷氣車乘客服務須知」。本須知修正重點如下:
(一)自105年1月起重新起算違規扣點點數並實施懲處機制,
如有違反規定者,將於105年7月辦理降等(停權)懲處相
關事宜。
(二)扣點方式:
1、於乘車日前申請更改或取消服務者,累計 3 次,扣
點 1 點。
2、於乘車當日用車前,申請更改或取消服務者,扣點 1
點。
3、爽約,扣點 2 點。
(三)懲處方式:
1、半年累計違規扣點達12點者,障別等級降等或停權1
個月(特A等級及A1等級降為A2等級;A2等級降為B等級
;B等級停權)。
2、由本局提供代訂服務之特教生半年累計違規扣點達18
點者,懲處方式同前項。
3、累計違規點數自起算日起6個月後,得重新計算點數

(四)宣導及申復方式:
1、累計達6點者,由承辦廠商提醒通知乘客。
2、遭扣點之乘客如對扣點事項不服,於通知日起算15日
內可以書面提出申復,若有正當理由並提出相關資料
證明者,則不予以扣點。

「2015臺北富邦馬拉松」活動及週邊交通管制

12月20日臺北馬拉松,上午6時30分至9時,仁愛路一段至四段;中山南路、中山北路一段至三段交通管制。基隆河岸河濱公園自行車道上午5時至12時管制進入,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廢止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興建運動設施實施要點

廢止臺北市獎勵民間投資興建運動設施實施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生效。

停止適用臺北市各級學校戶外球場及夜間照明設施認養要點

停止適用臺北市各級學校戶外球場及夜間照明設施認養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生效。

頁面

訂閱 RSS - 行政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