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評選標準說明如下:
(一)松青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1年,服務時數達 120小時。
(二)松柏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3年,服務時數達 360小時。
(三)松鶴獎:持續參與本府志願服務工作滿5年,服務時數達600小時。
(四)上開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以志工滿65歲起列計,採計 至114年6月30日止。另本獎勵目的為表揚長青志工對本 府之服務貢獻,故僅採計於本府服務年資及服務時數。
(五)同等獎項之頒授,以每人1次為限,並應由松青獎、松柏 獎、松鶴獎依序頒授;志工須於最近1年內未獲頒本計畫 任何獎項(例如:志工於113年獲頒松青獎,如欲申請松 柏獎,除應符合該獎項評選標準外,最快要115年才符合 推薦資格,其餘獎項亦同)。
本次獎勵採線上申請,請有意願申請者於114年6月27日前準備以下資料繳交至本校輔導室資料組:
(一) 志工推薦表(須為可編輯檔)。
(二)高解析度之個人大頭照或生活照獨照電子檔(檔案大小 至少需達100KB,檔案格式限JPG、JPEG或PNG,勿提供 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