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徵件參加對象
一、本市公私立(含國立)國民小學現職專任教育人員(含專任運動教練、營養師、護理人員及職員)。
二、本市各校代理代課教師及實習教師報名參加時,須與該校現職專任教育人員合作,實習老師不得列第一作者。
三、另邀請海外台商子弟學校教育人員參加(觀摩性質,不列入獎項評比)
貳、徵件日期:104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至 5 月 26 日(星期二)止。
詳情請見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