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5年5月11日教研課字第1051101131號函辦理(附件一)。 二、請參閱該院商借教師服務需求說明(如附件二),並於105年5月23日前擇優推薦教師,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函送該院。 三、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國家教育研究院劉尹婷小姐,電話:02-77407218。 四、檢附商借服務需求說明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