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轉知「總統教育獎遴選要點」

「總統教育獎遴選要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5月28日以臺教 授國部字第10300036866B號令修正發布,相關要點請參閱附件。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3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新任團員遴選」簡章,請符合資格的老師踴躍參加遴選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5月2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53531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遴選資格、聘任及培訓:
(一)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並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具備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兼任輔導員資歷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具備特殊資歷(如power教師)或條件者,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年資資格得酌予縮短。
(二)由教育局課程督學及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學習領域(議題)輔導群及現任央團教師擇優推薦,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公開遴選後聘任之。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依遴選結果聘任為央團教師,並頒發聘書。每次聘期以一學年為原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視各央團教師之表現予以續聘,每次續聘之聘期為一學年。
(四)央團教師之培訓課程,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並得委請國家教育研究院辦理。每學年培訓以二週為原則,辦理時間以寒暑假為優先,並視需要不定期舉辦研討會或增能研習。
三、得向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薦中央輔導團(以下簡稱央團)教師之單位:
(一)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
(二)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課程督學暨輔導團。

103年度臺北市多語文競賽辦法

請103年度擔任指導教師詳閱臺北市103年度多語文競賽之辦法

並轉知參賽學生

僑生及外國學生初次申辦外僑居留證及延期居留簡化事宜

為簡化行政流程及提高服務效能,並配合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增訂第22條之1規定,旨揭外僑居留證申辦及居留延期相關事宜爰修正如下:
(一)初次申辦外僑居留證:
1、學生初次入國未註冊者:須檢附入學通知書,比照外籍勞工申辦外僑居留證模式,先行核發效期6個月之外僑居留證。
2、學生初次入國已註冊者:須檢附在學證明書或當學期已完成註冊之學生證等證明文件,核發1年效期之外僑居留證。
(二)居留延期:
1、初次入國未註冊經先行核發效期6個月之外僑居留證者:俟其註冊後,再行受理居留延期申請,並補足已繳規費之剩餘效期。
2、於修業年限內申請延期居留者:須持憑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書申請延期,如學校尚未受理註冊手續,得免附新學期之註冊證明,逕予延期1年。
3、已畢業欲留臺覓職者:應檢附畢業證書申請延期,其居留效期統一以畢業當月加計6個月為延期居留期限;如屬延畢者,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依實際就學情形酌予核發6個月至1年效期之外僑居留證。
(三)動態管理:學生於居留期間,經發現有居留事由消失情事者,例如接獲學校休學、退學、畢業等異動資料通報,各服務站得逕依權責辦理廢止外僑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等相關事宜。
 

103年度上學期「陳驥臺北市清寒小學教育經費補助公益信託」清寒獎學金

壹、申請資格: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依法核定之低收入戶。
(二)家庭突遭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者。
(三)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
(四)家庭收入有限,負擔學生費用有困難者。

二、申請本獎學金,除符合上述條件之一外,須為臺北市公立國民小學(不含補校)之在學學生,且上一學期學業總成績(包括學科及操行成績)平均在85分以上(每科成績皆須及格)。

貳、學金名額及金額:
每間學校乙名,每名獎學金金額新臺幣貳仟元整(若最後核定名額較預定名額少,可能調高金額,最多至新臺幣參仟元整)。
 

全國第27屆孝悌楷模及第15屆金婚孝悌楷模選拔表揚

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舉辦第廿七屆全國孝悌楷模(含孝悌獎學金)及「第十五屆金婚孝悌楷模」選拔表揚,即日起至103年8月15日受理申請,歡迎踴躍報名參加。活動辦法請詳見檔案,或逕自網站下載:http://www.fpfoundation.org.tw

103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入國小準備班

一、 依據
(一)教育部頒各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轉銜輔導及服務辦法
(二)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服務工作要項。
二、 目的
(一)協助學前身心障礙學生提早學習及適應國小生活作息與常規,以順利轉銜國小就學。
(二)加強身心障礙學生同儕互動,以提昇團體生活能力。
(三)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了解學校生活情形與增進親師溝通技巧。
三、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四、 承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內湖國小、臺北市萬華區福星國小
臺北市中山區五常國小、臺北市萬華區老松國小
五、 參加對象:103學年度入學本市國小經鑑輔會鑑定安置於普通班接受特教服務之確認身心障礙學生。

詳見附件

本周五(6/6) 晚上7:00~9:00 親職教育演講《讓孩子幸福一輩子的起點:閱讀您的孩子》歡迎參加!!

本學期輔導室特邀親子部落格人氣作家到校進行一場精采的親職教育演講,非常期待您的出席及參與!

講題: 《讓孩子幸福一輩子的起點:閱讀您的孩子》

地點: 本校代用禮堂

時間: 103年6月6日(五) 晚上7:00~9:00

講師: 親子教養書作家 彭菊仙  Chu-Chu 媽咪

講師簡介:

 ●《親子天下部落格共和國駐站作者》、《親子窩小天才精選部落格》、《中時部落格》之

  親子駐站作家 

 ●著作:《幸福教養:讓孩子受用一輩子的幸福力》、《教養好好玩》、《教出好兒子 一點

            都不難》等

 ●部落格:雅虎《彭菊仙Chu-Chu之教養幸福又好玩》、中時親子部落格《彭菊仙之教

            養幸福又好玩》

割草公告

本校訂於103年5月30日及31日進行校園割草,如遇下雨則順延。

消毒公告

本校訂於103年6月1日進行第1次全校消毒,如遇下雨則順延室外消毒。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校園場地開放借用須知

北市北投區清江國民小學校園場地開放借用須知

99.04.01通過
101.03.26擴大行政會議修正
103.04.14擴大行政會議通過
104.11.02擴大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 依據:

 (一)臺北市政府102年11月8日府法綜字第10233555000號令

 (二)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年11月11日北市教體字第10242165300號函

[公告]臺灣省政府辦理第十五屆全國經典總會考

一年一度的「全國經典總會考」又開始了! 今(103)年「第十五屆全國經典總會考」,由臺灣省政府主辦,財團法人臺北市全球讀經教育基金會承辦,報名時間為5月25日起到7月10日止(一律網路報名),中英文科目共計為59段,中文經典(國語38段):國學啟蒙、學庸論語、老莊、唐詩、孟子、易經、詩經、古文選、書禮春秋選、詩歌詞曲選、黃帝內經;閩語9段、客語9段;英文經典(21段):西方文化導讀、莎士比亞十四行詩、莎士比亞仲夏夜之夢、柏拉圖蘇氏自辯、英文名著選、英文經典選讀,有意願參加者可任選數段報考。另為鼓勵學童踴躍報考,特將論語第1-10篇拆為2段,口試方式包含國語、英語、閩南語及客語(部分科段),考場更是遍及全國21縣市(連江縣尚未設考場)。 兒童讀經是一項影響深遠的文化紮根活動,可讓孩子從小接觸經典的人文薰陶,從中學習作人處事的行為準則,同時養成閱讀習慣。臺灣省政府為推廣經典教育,於89年結合各縣市政府開辦第一屆「全國經典總會考」,藉以提升學童國學語文能力,倡導多元學習,經14年耕耘,目前累積應試考生已達60,484人次,合格有28,396人次。本項會考已成為國內最具規模的兒童讀經評鑑活動,也是讀經孩子每年自我挑戰的最佳平台,由於成績斐然,其中第1、4、5、9、10、12屆績優考生蒙 總統召見勗勉、第11、13、14屆接受 副總統勗勉。

【公告】全國性家庭支持服務諮詢專線一覽表

本資料係為教育部彙整中央相關部會所提供之全國性家庭支持諮詢專線,及張老師(1980)與生命線(1995)服務專線資源,以利民眾運用各體系家庭服務專線資源。

※「全國性家庭支持服務諮詢專線一覽表」請連結臺北市家庭教育中心 下載運用

http://www.family.taipei.gov.tw/ct.asp?xItem=67575214&ctNode=52750&mp=104071

臺北市北投區清江國小10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

公告本校103學年度教科書評選期程與地點:

一、教科書評選時間:103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1:30~3:50

二、評選地點開放時間:103年5月19日(星期一)~5月21日(星期三)

三、教科書評選地點:本校二樓特色教室(交通安全教室)

四、教科書審議時間:103年6月04日(星期三)下午1:30

五、教科書審議地點:本校三樓未來教室

相關事宜請洽本校設備組(28912764 #102)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學前教育相關業務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4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43920號書函辦理。
二、國教署為辦理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學前教育推動相關業務,擬於103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優秀教師到該署臺北辦公室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二)商借期限:自103年8月1日起至104年7月31日止,表現良好者可續聘,以2年為限,倘有延長商借期間必要者,至多再延長2年。
(三)服務地點:國教署臺北辦公室(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48-1號6樓)。
(四)辦理業務:以國民中小學行政規劃及資源、學前校教育推動相關業務為範疇,經錄取後再分派工作。
(五)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六)其餘事項依前揭作業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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