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 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 定辦理。
二、本案為響應環保減碳計畫,108學年度申請方式採線上作 業,網址:https://tpnee.tp.edu.tw/。
三、有關108學年度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案部分 說明如下:
(一)基於國民中小學係屬義務教育階段,惠請各校將計畫及相關申請表件公告周知,學校應瞭解及掌握學生之學習 情形,學生之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個人非學校型態實驗 教育計畫,應於108年4月30日(星期二)前逕自線上系 統登錄相關資料,並於108年5月1日(星期三)前列印申 請表送件至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
(二)各校應於受理個人申請辦理實驗教育計畫後,成立專案 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於108年5月2日(星期四)至 108年5月8日(星期三)間召開會議,就各申請案件提供建 議。會後由學校填寫「申請案件審查表」(學校欄位) 及「送審案件統計表」,於108年5月9日(星期四)前函 送本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並副知本局,俾利後續審議 工作(各校送件時務必郵寄或親送,切勿置放聯絡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