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教育部補助「國中小學磨課師課程創新教學應用計畫」徵件說明會議程、徵件須知、計畫申請書格式及經費申請表各1份,有意申請者,請於規定期限內申請。
教育部為建立多元彈性磨課師課程教學應用模式,鼓勵國民中小學發展創新教學活動,以激發學生學習興趣,提升自主學習能力,受理申請國中小學磨課師課程創新教學應用計畫
(一)計畫期程:自105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止。
(二)補助原則:以三年級至九年級為實施對象,本市可提6件申請案,以國小4件、國中2件為原則,偏鄉地區學校可優先考量與補助。
(三)補助額度:每校最高以新臺幣20萬元為原則,受補助學校應提撥教育部補助經費百分之十五以上之自籌經費。
(四)申請方式及期間: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需核章)各1份,以A4雙面列印,於左上角以迴紋固定,請勿裝訂或膠裝,於105年4月28日(星期四)前免備文送達本局資訊教育科,本案承辦人林季韻小姐,
電話:1999分機1235,email:edu_ict.04@mail.taipe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