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1年2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06977號函辦理。
二、辦理目的:
(一)配合 108 課綱之發展,協助學校發展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校本課程,以期結合在地資源,發展學校特色課程。
(二)為學校引入校外資源,提供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相關問題之諮詢服務,建立專家長期陪伴與合作之機制。
三、協助項目:
(一)提供服務之方式可包含研習、工作坊、課程協作等,由學校視其需求與到校專家協議。
(二)提供服務之類型包括:
1、發展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校本課程。
2、實施戶外教育與海洋教育之安全風險管理相關建議。
四、旨揭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一)對象:全國公立國民中小學。
(二)申請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三)專家到校服務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2月2日(星期五)。
(四)專家到校服務地點:申請專家到校服務之學校。
(五)為因應防止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擴散,專家到校服務可採視訊方式進行。
(六)專家到校服務費用:專家出席所需之費用由國教署委辦團隊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