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激發與培養本市國小在學生對藝術教育的熱愛與融入生活的興趣,並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108課程綱要),推展「藝術即生活」,鼓勵藝術教育結合不同教育領域的目標,藉以培育學生運用「藝術即生活」的概念,成就自我與團隊生活的美感,與養成面對未來生活困境的解決生活問題的藝術教育能力,本(111)學年度賡續辦理上臺北市「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活動。
壹、目的
一、激發兒童藝術潛能,提昇藝術水準。
二、推展美術創作教學,促進創作風氣。
三、加深加廣學生學習,擴展學習效果。
貳、參加對象: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至6年級學生。
參、活動項目與辦理方式
一、本市各國小執行各學期間「小小美術家」認證獎勵活動
(一)為鼓勵本市國小學生參與美術創作,每位入學新生發送1本「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樣式詳附件1),每次累積滿3個認證章,即可獲得學校頒發之階段認證獎狀1張,每年至多可蓋認證章2枚(6件作品),認證完成頒予相應之獎狀。
(二)獲頒高階獎狀學生可獲本案計畫專屬獎品1份(每位國小學生限領1次),由本局委託南門國小製發,請受獎學生填寫附件11「9次認證心得感想」後,教務處統一送件,待本校領取後請逕行頒發獲高階認證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