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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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語游老師在家自學課程

閩南語自主學習課程平台:https://sites.google.com/gs.tp.edu.tw/hoken/%E9%A6%96%E9%A0%81

 

進入遠距學習平台後,請這樣做
 

  1. 請依自己的年級點選右上方按鈕(手機是左上角三條線選單列下拉)進入該年級學習區,完成學習並繳交作業
  2. 有課程上的問題請跟閩南語游老師聯繫0956-704-836。
  3. 有操作上的問題請與教務處聯繫2891-2764轉101。

 

停課期間午餐公告

1.5/17無法退費:教育局來文依各校午餐退費規定辦理,本校午餐退費規定須在三天前提出申請,故5/17無法退費。
2.安心就學學生這段期間的退費會優先辦理,學校會直接轉495元到到之前填寫的帳戶,如有問題請洽衛生組28912764#203。
3.其餘師生停課期間5/18-5/28營養午餐會退費,待復課後再辦理。

 

安心防疫的方法

疫情的轉變,以及停課在家的孩子要如何調適心情,請參閱附件檔案中臺北市衛生局所提供的方法。

只要我們做好防疫工作,維持平穩心情,大家都可以平安健康度過這次挑戰的!

行政院110年5月15日發布防疫因應措施

  • 全國防疫因應措施
  • 全國休閒娛樂場所應關閉: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酒家、酒吧、酒店(廊)、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 (KTV)、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指壓按摩場所、健身休閒中心(含提供指壓、三溫暖等設施之美容瘦身場所)、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及其他類似場所。 
  • 全國宗教祭祀場所活動部分,全面停止進香團與遶境相關活動,包括寺院、宮廟、教堂(教會)及其他類似場所之活動應落實實聯制與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 全國中、小學校園停止對外開放。 
  • 全國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貳、第三級警戒區域因應措施

​防疫升級全面守備 柯文哲:室內100、室外500人活動原則停辦 禁畢旅、老人共餐

因應今(11)日宜蘭、新北出現不明本土感染案例,臺北市長柯文哲下午3點在府內召開疫情記者會,向外界宣布即刻起北市防疫升級。柯文哲強調,因為疫情有擴大趨勢,特別是目前看不出來未來幾天會有多嚴重。為應變未來的緊急情況,臺北市政府今日發布以下命令:

一、室內100人、室外500人以上活動原則停辦。若要辦理要申請,若舉辦也要全程遵守戴口罩、不准飲食、保持社交距離。大型活動原則上能停辦便停辦,觀察一段時間視情況調整。

二、教育局部分,畢業旅行、戶外教學皆停辦、畢業典禮改線上、校園開放從明(12)日起停止。

三、交通部分,搭乘大眾運輸全程戴口罩、禁止飲食;若要前往餐廳吃桌菜,也要採梅花座或隔板形式。

四、社會局部分,老人共餐與課程從明日起停辦、長青樂活遊活動也停辦。

五、疫苗部分,請北市聯醫與觀傳局研究指定場所,讓防疫旅館人員打疫苗時能免掛號費並優先處理。

六、國中會考部分,因為涉及到諸多細節,也有眾多學校的學生參與,所以需要一些準備時間,將待明日上午10點由教育局開記者會公布詳細注意事項與採取的措施。

衛生福利部會公告「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

公告重點如下:
(一)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指不易保持社交距離,會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可能傳播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室內場所。
(二)民眾進入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應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三)於高感染傳播風險場域內有飲食需求者,得於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人潮密集、密閉空間「這8大場所」務必要戴口罩!

疫情指揮中心呼籲,人潮密集、密閉空間「這8大場所」務必要戴口罩!這8大場所分別為:醫療照護機構、大眾運輸、賣場市集、教育學習場所、展演競賽場所、宗教場所、娛樂場所、大型活動,請民眾佩戴口罩,並養成勤洗手、咳嗽禮節等衛生習慣,以降低感染風險。

COVID-19疫情期間所衍生之心理壓力或情緒困擾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衛生局109年5月28日北市衛心字第 10901228481號函辦理。

二、考量民眾於疫情期間或後續可能因疫情導致失業及經濟因 素而衍生人際疏離、家庭衝突等造成心理健康問題,請貴 單位協助將心理健康元素適時融入相關防疫或紓困政策, 持續強化心理健康作為,齊心合力協助民眾安情,維持心 理健康,以安度本次疫情。

三、另衛生福利部1925安心專線提供24小時免付費心理諮詢服 務,建議可於相關申請表單(如紓困文件、檢疫/隔離通知 書等),刊載「如需心理諮詢服務,可撥打24小時免付費1925安心專線。」字樣,以利服務對象有心理需求時,可 即時撥打;倘貴單位有刊載1925安心專線資訊於相關表單 時,亦請函知該部,並副知市府衛生局。

四、本市民眾倘有心理諮詢需求,亦可洽詢該局社區心理衛生 中心(電話:02-33937885,時間:上班日上午9時至下午 10時)或逕至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mentalhealth.gov.taipei/)查詢。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 疫情統一展延身心障礙證明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COVID-19) 疫情統一展延身心障礙證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9年4月14日北市社障字第1093064164號函辦理。

二、為減少身心障礙者出入醫療機構等高風險場域,並利國內醫院整備,如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效期於109年4月1日至8月31日(含)屆滿須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者,其期限統一延長至109年10月31日前完成身心障礙鑑定作業,以利依原證明繼續享有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身權法)所定相關權益;如經重新鑑定結果障礙等級有變更者,原已以原證明領取之補助,不適用身權法第15條第2項追回之規定。

三、另身心障礙證明效期屆滿須重新鑑定日期為109年9月1日(含)以後者,其相關處理機制請依身權法第14條、第15條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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