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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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2開學防疫公告

親愛的家長,您好:
    學校依據教育局規劃,開學前已經做好相關防疫措施,請您放心讓孩子到校上課,以下是相關防疫措施,如有任何疑問,請致電學務主任:28912764#200,感謝您的配合。

一、在校相關人員,已於開學前完成疫苗第二劑接種且滿14日,若未接種或接種未滿14天者,將持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入校園,之後每7天快篩一次。

二、在校期間,除用餐及飲水外,應全程佩戴口罩,請家長在學童書包內放置備用口罩,並教導正確穿脫口罩。開學防疫物資學校皆已準備充足。

三、每日量測體溫二次並記錄,如有發燒等情形,學校即刻啟動後續處理。

  • 入校時(7:20-7:40)測量體溫
  • 若非於上述時間入校,則由警衛測量
  • 中午用餐後於班級、課後班、社團測量

四、訪客、非志工家長於此疫情期間暫緩進入校園,如有緊急需求請至學務處,不可直接入班。

五、請家長幫學童準備水壺,飲水機皆不得以口就飲,疫情期間學校不外借杯子。

六、有需請防疫假者,請與班導師或學務處聯繫,請假以兩週(14天)為單位;如第一週就要請假者,請於開學前聯繫,以利課程安排、退餐等事宜進行。

防疫照顧假之申請對象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11921號函辦 理。

二、為校園疫情控制需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依據災害防 救法第31條第1項第11款,解釋得以防疫照顧假作為防疫所 需之特別應變措施,合先敘明。

三、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公私立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 務中心、短期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倘因縣市政府宣布 停課、預防性停課、改採線上教學、暫停或延期辦理各類 活動、或各類為因應疫情而採取之措施者,如COVID疫苗接 種等,於前項情形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童之需求, 家長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四、有關申請防疫照顧假對象之原則,建議如下:

(一)「12歲以下(意即未滿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 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 女」之需求者,家長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

(二)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 照顧兒童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本市12-18歲青少年BNT疫苗第1、2劑及已專案造冊教職員工BNT追加 劑專案接種

一、依據本局111年1月12日北市教國字第1113022665號函續 辦。

二、本局協同本府衛生局及宏恩醫療財團法人宏恩綜合醫院訂 於111年2月7日至2月9日加開設旨揭對象之疫苗專案接種特 別門診,詳細資訊如下:

(一)上網預約期程及方法:

1、12-18歲(含18歲)學生施打第1、2劑:111年1月27日 (星期四)上午10時起至111年1月28日(星期五)下午6 時。

2、本市國小、幼兒園、特教學校及社教機關已專案造冊 教職員工:111年1月29日(星期六)上午10時起至111年1月30日(星期日)下午6時。

3、請轉知所屬師生於上列指定時間內逕至宏恩醫院網站 預約(網址:https://app.country.org.tw/cweb)。

4、餘未在專案造冊名單內教職員工仍請逕至1922疫苗預 約系統自行預約施打。

(二)專案接種期程及地點:

1、接種期程:111年2月7日(星期一)至111年2月9日(星期 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

2、接種地點:臺北市立懷生國中(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 三段248巷30號)。

春節檢疫專案3項方案檢測之相關措施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73334號函辦理。

二、春節檢疫專案包括方案A(14+0+7)、方案B(10+4+7)及方案 C (7+7+7),前3項方案之入境者檢測措施,入境者須進行 之檢測總計6次,說明如下:

(一)方案A(14+0+7):

1、PCR檢測:入境日(D0)及第14天(D14),計2次。

2、家用快篩檢測:第3天(D3)、第7天(D7)、第10天(D10) 及第20-21天(D20-21),計4次。

(二)方案B(10+4+7):

1、PCR檢測:入境日(D0)、第10天(D10)及第13-14天 (D13-14),計3次。

2、家用快篩檢測:第3天(D3)、第7天(D7)及第20-21天 (D20-21),計3次。

(三)方案C(7+7+7):

1、PCR檢測:入境日(D0)、第6天(D6)及第13-14天(D13- 14),計3次。

2、家用快篩檢測:第3天(D3)、第10天(D10)及第20-21天 (D20-21),計3次。

清江國小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因應COVID-19加強防疫宣導

清江國小110學年度第一學期因應COVID-19加強防疫宣導

因應近期疫情再起,以下是本校防疫工作,請家長跟學校共同努力落實。

☆落實健康管理

1.上學時間統一由正門進入校園,最早於7:20起開始實施學生測量體溫後進入班級教室,並於中午午休時再測量一次,如有疑似發燒之個案,將通知家長帶回家休養並儘速就醫,並於當日向學校回報就診結果。

2.如有身體不適症狀,如發燒(額溫37.5℃或耳溫38℃)、咳嗽、嗅/味覺異常、腹瀉等,請立即配戴口罩,在家休息或立即就醫,避免到校上課,將不列入缺席紀錄。

3.如有收到隔離通知書請務必通知學校 (28912764#200學務主任) 。

 

☆加強衛教宣導與環境消毒

1.加強校園消毒清潔工作,宣導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保持個人衛生習慣,並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空氣不流通的公共場所等衛生教育宣導,並落實執行。

2.師生全時皆配戴口罩,請在書包內放置備用口罩。

3.在校用餐一律使用隔板,固定人員著打菜服打菜。

4.請家長讓孩子用完早餐再入校,非必要不要讓孩子帶零食到校食用(課後班點心除外),以免孩子下課與同學共食。

5.家長非必要事項盡量避免進入校園,請以電話聯繫。

110年度COVID-19疫苗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接種相關事宜

110年度COVID-19疫苗12至17歲青少年第二劑接種相關事宜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63930號函辦理。

二、有關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第二劑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依據本(110)年11月28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會議決議,雖mRNA疫苗接種後發生之心肌炎/心包膜炎,可能與疫苗接種有關,惟考量COVID-19病毒變異株持續於國際間流行,並降低境外移入個案造成國內社區流行之風險,應積極提升各類對象第二劑接種率,提升群體免疫力,故建議已接種第一劑BioNTech COVID-19疫苗(以下簡稱BNT疫苗)且無發生嚴重不良反應之12至17歲青少年族群,接種第二劑BNT疫苗。另依據目前疫苗間隔與保護力實證研究結果,及英國、歐盟、加拿大等國之監測與建議,建議12至17歲青少年兩劑BNT疫苗間隔為12週以上。

三、國小年滿12歲之學生,可由家長至「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BNT COVID-19疫苗,後續依指揮中心公告時程,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登錄接種,由家長(監護人或關係人)陪同學生/青少年至合約醫療院所完成疫苗接種。

開放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人士 (含陸港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入境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2月1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00166780號函辦理。

二、基於人道及家庭團聚考量,對於持我國有效居留證之外來 人士(含外國人、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陸港澳人士等, 不含移工及學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自即日起得入境, 並依入境檢疫規定,隔離檢疫14天及自主健康管理7天。

三、相關措施如下: (一)外國人:向外交部申請簽證來臺。 (二)陸港澳人士: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入出境許可證來臺。 (三)配合農曆春節前國人返鄉/入境潮之分流措施,請先行完 成防疫旅宿預定,於本年12月14日前入境或延至111年2月1日後始入境,並遵循我國最新邊境檢疫規定(持搭機 前3日內PCR陰性報告,手機完成入境檢疫系統之線上申 報等)。 

指揮中心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11月24日北市衛疾字第1103175247號 函辦理。

二、有關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外 出奔喪或探視,現行規定係於居家隔離/檢疫第1天(含) 以後且無症狀,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自費檢驗 COVID-19;並於取得檢驗陰性報告2天內,由地方衛生單位 安排外出。無論探視、奔喪或辦理喪事均以每天申請1次, 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合先敘 明。

三、基於國內疫情已逐步趨緩,為兼顧民眾需求與防疫,且考 量完成疫苗接種可降低感染風險,指揮中心同意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並修訂「開放民 眾自費檢驗COVID-19申請規定」。說明如下: (一)已完成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取得陰性報告 2 天內,每次外出時間由2小時放寬至4小時。 (二)未完成疫苗接種或已完成應接種劑次但未達14天者,取 得陰性報告2天內,仍維持每次外出時間2小時。 (三)有關上述對象疫苗認可範圍,則比照指揮中心於110年11 月11日宣布之春節檢疫方案,疫苗種類須為世界衛生組 織緊急使用清單(WHO EUL)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 案製造,由民眾出示接種紀錄或證明認定。

轉知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針對COVID-19疫苗國小施打年齡 釋疑一案

有民眾反映「COVID-19接種疫苗對象為110年9月1日前滿12 歲國小學生,但是9月1日前滿12歲的小學生幾乎大部分已 經是國中生,為何不是和大人一樣用年底而是用9月1日來 做區別?」

 

有關COVID-19疫苗校園接種作業,已自本年9月22日起陸續提供滿12歲至17歲具有學籍之學生進行BioNTech(BNT)
COVID-19疫苗接種。依BNT COVID-19仿單,其適用年齡於接種當日須滿12歲以上,9月1日之日期係為利校園接種作
業推動,由教育部訂定統一說明;針對110年9月2日 (含)以後滿 12歲國小生,由家長 (監護人 /關係人 )至「
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進行意願登記 ,符合預約資格者或收到簡訊提醒即可預約接種 。

重申振興五倍券可用於繳交學生學雜費

一、依據本府110年10月27日府授產業工字第1100142947號函辦 理。

二、本局重申振興五倍券可用於繳交學生學雜費等事宜。

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6日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公告1份

為使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 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符合現行規範,衛生福利 部修正旨揭公告規定,說明如下。 (一)以下室外空間,可暫免佩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 作。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上述場合應隨身攜帶口罩,於人潮聚集或與他人共同 工作、活動等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仍應佩戴。

(二)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將有條件開放進香團、中元普渡福 宴、平安宴、流水席等宗教活動,並刪除固定座位,採 梅花座之限制。

(三)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將新增有條件開放桌遊場所、錄影節 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含自助式KTV及電 話 亭KTV)、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 將休閒館。

(四)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及超商以工作 人員服務方式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之限制。 

 

 

家長如有親自照顧自主健康管理學童之需求可請防疫照顧假

: 一、依教育部110年10月13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29052號函辦 理。

二、家長如有親自照顧經衛生主管機關或檢疫人員開立加強自 主健康管理或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之「12歲以下(意即未 滿 13歲)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 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需求者,於自主 健康管理期間,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 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兒童 之人。 

 

函轉臺視綜合臺播出110學年度9月及10月國小低年級數學科及國語科電視教學節目一案

為服務國小學生居家學習需求,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 司願無償協助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0月29日止,週一至週 五上午10時至11時30分在「臺視綜合臺」播出旨揭電視節 目。

滿12歲學生進行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相關注意事項

親愛的家長:

    您好,有關本校學生滿12歲進行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服務,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滿12歲至未滿18歲學生接種BNT疫苗,其防疫照顧假申請對象與期間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6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14960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滿12歲至未滿18歲學生接種BNT疫苗措施,學生接種 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 缺席紀錄,以3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學 生若至醫療機構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合先敘 明。

三、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親自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 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 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爺爺、奶奶等)。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10學年度第1學期抗疫安心子女教育補助計畫

一、依據中華民國紅十字會110年8月27日社字第11000014872號 函辦理。

二、該會針對因「新冠肺炎」疫情收入減少致生活陷困之家庭 提供其子女教育補助。

三、相關作業辦法及申請表、領據可至該會網站https://www. redcross.org. tw/home.jsp? pageno=201205070020&acttype=view&dataserno=20210830 0001查詢及下載。

四、旨揭計畫受理申請至110年10月15日止,經費用罄即於該會 網站公告停止收件。 

110學年度開學防疫公告

 

 

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學務處289127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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