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支援人力約僱人員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兩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操作能力,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服務、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需要職務調整者。 3.具公部門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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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1.文書、財產管理、工程文書作業、協助辦理本校校舍興建工程推動等相關業務。
2.電腦軟硬體維護維修、資訊設備基本故障排除與簡易修復。
3.各項會議及講座準備工作。
4.其他各處室交辦事項。
備註:
1.本職務係教育部補助經費之約僱人員,薪資為33,908(含勞健保),僱用期間至106年7月31日止,惟雇用期間內,倘經費補助之原因消失(不再補助),則當事人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本校得應業務需要調整上班時間,例假日需配合專案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