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4年度「你的舊電腦,他的新希望」活動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民國103年11月21日北市教資字第10342292600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30129392號函轉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103年11月6日
台三益字第1030000086號函辦理。

三、為提供清寒學子學習所需,台灣三益策略發展協會提供500臺愛心再生電腦,
供有電腦需求的國民教育弱勢學童(含高中、國中與小學)申請。
弱勢學童定義如下:
1.符合低收入資格之家庭(申請時需附上低收入戶證明)。
2.清寒家庭(申請時由學校出具證明)。
3.限一戶一機。

四、請本校符合資格且有需要之學生,於民國103年12月19日(星期五)下午五點前,將附件申請表填寫完畢,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交至教務處資訊組施翔禮老師,以便彙整統一申請。

五、愛心再生電腦申請表如附件。

相關問題請來電:28912764#103
 

教師會會員始享『愛之味』優惠 

~1.純濃燕麥市售價:NT$720/24瓶/箱;教師獨享價NT$600/箱

2.雙健番茄汁市售價:NT$720/24瓶/箱;教師獨享價NT$670/箱

3.甕仔滴雞精禮盒特價:每盒12瓶(60ml/瓶)NT$2980;教師獨享優惠:訂購禮盒一盒即贈送純濃燕麥壹箱

活動期限:即日起至 104年6月30日

洽詢專線:

(1) 0800-211-523免付費電話訂貨; 貨到付款

1031117 vs 1031120 學校午餐異動

1031117 午餐副菜異動為:紅蘿蔔炒蛋。

1031120 午餐副菜異動為:芝麻彩椒豆干。

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在家教育鑑定審查計畫

申請資格:就讀本市且有實際居住事實之年滿六足歲至未滿十五足歲國中、國小之在學學生(已入學者年齡不在此限),並持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或重大傷病證明(如白血病、惡性腫瘤等),非自願原因無法到校且有在家教育之必要者。

1031111 學校午餐青菜異動

為提供學童更有品質的食材,1031111青菜:芝麻A菜將改為有機皺葉白菜

轉知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2015教師生命成長營」訊息

~轉知財團法人福智文教基金會辦理「2015教師生命成長營」訊息

一、旨揭活動預定於104年2月4日至2月7日假大仁科技大學辦理,教育局同意本市全程參與研習教師予以公假;報名期間為103年11月1日至12月1日,簡章及課程表下載逕至該會報名網站:http://edu.blisswisdom.org/index.php/teacher-camp

二、本後續相關事宜請逕洽該基金會許佳雯小姐,聯絡電話:02-25454466轉223。

親子繪本創作比賽延後收件

親子繪本創作比賽,為了讓親子有更充裕的時間創作,延後一星期收件。

全國志願服務志工獎勵辦法

     

    一、依據「志願服務獎勵辦法」暨衛生福利部103年6月11日衛部救字第1031361262號函辦理。
    二、衛生福利部為獎勵民眾從事志願服務工作,凡服務時數達3,000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均得申請是項獎勵。獎勵方式計分為:
    (一)服務時數達3,000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
    (二)服務時數達5,000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
    (三)服務時數達8,000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四)同等次之獎勵,每人以一次為限,故以前年度已領取之等次獎勵,不得重複申請。
    三、本獎勵每年辦理一次。
     

    本校原定104年1月2日為體表會補休日,更改為103年12月27日為體表會補休日

    重要通知!人事行政局日前已宣布 104年1月2日(星期五)全國統一彈性放假,並於103年12月27日(星期六)補行上班上課,本校原定104年1月2日(星期五)為體表會補休日,今配合人事行政局之調整,更改本校體表會補休日103年12月27日(星期六)。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明書申請補發作業要點

    一、依教育部103年10月14日臺教師(二)字第1030133510C號函辦理。

    二、為利執行前開事項業務,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以下簡稱承辦學校)協助建置「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網址:https://certificate.moe.gov.tw)及統一受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發證審查服務(包括:加科登記、另一類科教師、教師證書遺失補發等),合先敘明。

    三、旨揭要點修正,重點摘錄如下:

    (一)103年8月1日起,依「高級中等學校專業及技術教師遴聘辦法」取得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因證書遺失、更改姓名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毀損擬申請補發者,教育部補發之專業及技術教師證書正面註明「補發」字樣,背面註明原發給依據、日期,及補發或更改之事由。

    (二)103年8月1日前,依「職業學校技術及專業教師甄審登記遴聘辦法」取得教師證明書或證書,因證書遺失、更改姓名或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毀損擬申請補發者,教育部補發教師證書名稱統一為技術及專業教師證書,正面註明「補發」字樣,並於背面註明原發給日期,及補發或更改之事由。

    「臺北市寧夏商圈內之寧夏夜市部分區域(平陽街至民生 西路間之寧夏路路段),自103年11月1日起每日18時至24時為全面禁止 吸菸場所」

    為保障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臺北市寧夏商圈內之寧夏夜市部分區域(平陽街至民生西路間之寧夏路路段),自103年11月1日起每日18時至24時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

    教育部通知依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2條規定辦理

    一、依據原住民族教育法第22條規定,邀請具原住民身分之代表參與民族教育之課程發展及教材選編。

    二、各級各類學校有關民族教育之課程發展及教材選編,應尊重原住民之意見,並邀請具原住民身分之代表參與規劃設計。

    三、原住民族中、小學及原住民重點學校之民族教育教材,由直轄市、縣 (市) 民族教育審議委員會依地方需要審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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