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2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73901號函辦理。
二、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1年12月5日新聞稿表示,考量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規劃自112年1月1日起,非本國 籍人士在臺期間如確診COVID-19,其確診隔離治療費用須由確診者自付,合先敘明。
三、考量境外生搭機來臺,長途旅程中有感染COVID-19風險, 為避免境外生新生入境後即確診須自付醫療費用,且因尚未入學加入學生團體保險或因故無法加入團保,造成經濟負擔,爰請以書面方式提醒境外生依其身分別及來臺就學期間等,應備妥相關保險證明,說明如下:
(一)學生團體保險:為減輕學生(童)確診COVID-19住院自費經濟負擔,外僑學校(含附設幼兒園)得以學校或幼兒園為單位,向本局申請加入學生團體保險,俾本局函送教育部國教署協助納入該保險,以維護學生(童)權 益。
(二)新生:學校應於錄取境外生/同意境外生入學時,於錄取通知或入學許可上告知確診COVID-19之隔離治療費用相關處理原則,請學生應於母國先行投保自入境當日起一 定效期之醫療及傷害保險,投保效期以自入境當日至能銜接學校提供之學生團體保險或符合加入健保資格時為最低原則,無法適用學生團體保險或加入健保者應投保自入境當日至離臺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