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本局106年6月29日北市教綜字第10636392900號函續辦。
二、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為團務運作及工作推動之需求,本局辦理106學年度第三次專任輔導員遴選作業,預計遴選12名優秀之教育人員擔任專任輔導員,簡章重要內容略述如下:
(一)基本資格:
1、現任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具備教學年資五年以上,任教該領域相關科目至少二年。
2、具備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初階或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二)專業資格:具備以下任一條件者。
1、具備輔導團員三年以上資歷,輔導團服務表現良好。
2、曾獲師鐸獎、特殊優良教師、教學卓越獎、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項者、或其他特殊優良表現及貢獻。
3、具教育研究、創新課程發展能力,能提出具體佐證資料者(例如發表期刊論文、出版書籍等)。
(三)報名方式:於106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9時40分將報名書面資料由本人親送國教輔導團辦公室(位於老松國小)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者,於當天上午10時進行第三階段現場面試,另所送資料將作為第二階段書面評分之依據。
(四)面試時間:106年7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