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臺北市106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先鋒學校之臺北100.打造學生競爭力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教育部105年12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81509號函、教育部106年3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38856號函及臺北市106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先鋒學校試辦計畫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下稱教專計畫)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並強調行政簡化及縣市政府本於自主多元規劃原則辦理,本局配合教育部教專計畫轉型規劃旨揭方案,計畫內容重點明如次:

(一)計畫目的: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鼓勵教師創新、實驗及國際化等三大主軸及九大主題之專業學習社群,利用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方式,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並以學習者為中心,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7月21日。

(三)辦理期程:106年9月1日107年7月31日止。

(四)申請條件:學校組成符合創新、實驗及國際化等三大主軸(至少一項)及符合以下九大主題(至少一項)之跨領域社群(4人以上為原則),皆可提出申請:

1、科學探究與專題實作。

2、多元評量與高層次命題。

3、學生閱讀素養與應用表達。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學年度教學訪問教師計畫」受訪學校新增海外臺灣學校一案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60073506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偏鄉學生學力基礎及促進多元發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特訂定旨揭計畫,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往同級偏鄉學校從事教學訪問;又審酌海外臺灣學校為我國國民教育之延伸,為提供學生良好就學環境,爰將海外臺灣學校納入本計畫之適用範疇。

三、本案教學訪問教師之申請期限原至106年5月31日截止,現因新增受訪學校類型,爰延長旨揭計畫之申請期限,請有意願申請者務請於106年7月11日(星期二)前檢具申請書報局。

四、另考量海外臺灣學校係屬私人辦理,其性質與國內偏鄉學校並未完全相符,爰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僅補助教學訪問教師之原任教學校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及依規定聘任代理教師費用,每學年度各以補助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及65萬元為限;補助教學訪問教師部分,交通費以1年2次往返為限,住宿費則最高以每學年度8萬元為上限。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作業要點」作業要點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6年6月29日北市社障字第10639351100號函辦理。

二、本府社會局修正旨揭作業要點,於106年8月1日起生效,請逕自社會局網站(http://www.dosw.gov.taipei/)/身心障礙者服務/照顧支持及安置服務/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項下查詢。

本市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新生暨轉學生聯合招生自107學年度起主修考科調整一案

一、依據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聯合招生鑑定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自107學年度起,旨揭聯合招生鋼琴組、絃樂組、管樂組、國樂組及敲擊樂組主修考科刪除「視奏」項目。

獎勵研究報告運用臺北市政府資料作業要點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06年6月29日府授研圖字第10631713800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各界運用市府資料從事政策相關研究,提供專業研究成果建議供市府擬訂政策及執行參考,市府訂有旨揭作業要點,其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獎勵對象:

1、運用市府資料從事研究者,不限個人或團體。

2、不包含市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及公營事業機關之員工。

(二)旨揭要點所稱之市府資料範圍:

1、市府資料開放平台之所有資料及項目。

2、市府各機關網站上所公開之資料。

3、依法向市府各機關申請獲准提供之資料。

(三)參獎文件

1、中文報名表1份。

2、研究報告5份:

(1)研究報告限於此作業前一年度至當年度八月底前所發表者。

暑期校園進出重要公告

因應本校校園施工安全,暑期上班時間除施工人員、行政教職員、上課學生之外,一律禁止進出,洽公人員請於警衛室換證,謝謝合作。

社會法律事件簿短篇小說創作競賽

一、依據市府政風處106年6月21日北市政三字第10630646600 號函轉法務部廉政署106年6月19日廉預字第10600336990號 函辦理。 二、法務部司法官學院為使社會大眾進一步認識司法官工作內 容、法律程序理解及犯罪防治對策走向等議題,將於106 年9月至10月間辦理「社會法律事件簿短篇小說創作競賽」 ,請同仁踴躍參與並公告周知活動訊息。 三、旨揭活動內容分述如下: (一)徵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 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二)作品體例:短篇法律小說,以10,000至15,000字為原則 ,字數皆含標點符號。 (三)徵文主題:以檢察官偵查、法官審判、法庭活動運作實 況或結合司法議題或法律爭點之犯罪事件為故事描繪, 對法律認知與人性關懷具有啟發性之原創小說。 (四)獎勵名額:首獎一名、優選二名,佳作名額不限(入圍 決選者,以佳作論)。 (五)獎勵方式: 1、首獎頒發獎金新台幣3萬元及獎狀1紙。 2、優選頒發獎金新台幣1萬元及獎狀1紙。 3、佳作每名頒發新台幣5千元及獎狀1紙。 4、提供發表管道:得獎者除獲頒獎金及獎狀外,本學院 亦將收錄於「司法新聲」季刊或將作品彙集出刊或改 編拍攝成微電影,作為法治教育教材或上傳至網路、 電子媒體進行公益性刊載及播放。 (六)申請期限:106年9月1日起至106年10月1日止(以郵戳為 憑)。

「2017IEYI世界青少年創客發明展」

一、依據本局106年4月21日北市教綜字第10634037200號函辦
理。
二、為鼓勵學生從事創意發想與動手創作之重要國際交流活動
,本局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共同主辦「2017IEYI世界青少
年創客發明展暨臺北市市賽」及「臺北市教師增能研習」
,期透過本賽事提升本市師生創新發明的動能。
三、旨揭活動重要訊息如下:
(一)2017IEYI臺北市賽:
1、賽程:開放本市國小、國中及高中職學生組隊報名,
訂於106年11月4日(六)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
採實體作品審查方式進行。
2、參賽對象:本活動參賽隊員不分年級、可同校或跨校
混合組隊,並由老師或家長指導參加。發明及設計人
員如為多人組成的團隊,則每隊參與者人數最多為3
人,且所有參與者皆須符合報名資格之規定。指導老
師最多不可超過2名,跨學籍隊伍至多能有3名指導老
師(第三位指導老師與前二位指導老師服務的學校需
不同)。若跨校混合組隊 ,該作品所代表學校最多可
填3所學校;若隊伍中含有跨學籍之參賽者,該隊伍
將以高學籍的生為準(以報名當時學籍為準)。

106暑期泳訓班暫停招生

本校於106年六月份至九月份進行學校內部整修工程,為使工程順利於暑假期間完成而不影響106學年度正常游泳課程進行,並顧及暑期泳訓班學員上課權利與安全,故本校本年度暑期泳訓班暫停招生一次,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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