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教育部105年12月23日臺教師(三)字第1050181509號函、教育部106年3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38856號函及臺北市106學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先鋒學校試辦計畫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下稱教專計畫)轉型為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並強調行政簡化及縣市政府本於自主多元規劃原則辦理,本局配合教育部教專計畫轉型規劃旨揭方案,計畫內容重點明如次:
(一)計畫目的: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提供支持,鼓勵教師創新、實驗及國際化等三大主軸及九大主題之專業學習社群,利用課程研發及教學實踐方式,促進教師專業成長,增進教師專業素養,並以學習者為中心,透過教師備課、觀課、議課歷程提升教師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成效,形塑同儕共學的教學文化。
(二)申請時間:即日起至7月21日。
(三)辦理期程:106年9月1日107年7月31日止。
(四)申請條件:學校組成符合創新、實驗及國際化等三大主軸(至少一項)及符合以下九大主題(至少一項)之跨領域社群(4人以上為原則),皆可提出申請:
1、科學探究與專題實作。
2、多元評量與高層次命題。
3、學生閱讀素養與應用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