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106學年度第1學期家庭親職教育專業諮詢服務

一、服務對象:就讀本市公立國中小,經縣市鑑輔會鑑定為特教學生之學校特教老師、家長或相關人員。

二、服務內容:提供特教生家長有關教育安置、親師合作、生涯規劃、家庭衛教、健康宣導及學校特教老師有關身心障礙學生親職教育與親師溝通之諮詢服務(見附件)。

三、服務地點:臺北市東區特教資源中心小會議室(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170號,芳和國中校內)。

 

106年第二梯次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學科知能評量

一、依教育部106年8月31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25357B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國民小學教師自然領域教學知能,鼓勵教師參與旨揭評量並申請加註自然專長教師證書,爰辦理旨揭活動,其說明如列:

(一)簡章公告:106年9月22日(星期五)。

(二)報名時間:106年10月6日(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3時,受理網路報名。

(三)評量日期:106年12月10日(星期日)及12月17日(星期日)。

(四)成績公告:107年1月26日(星期五)中午12時。

三、本(106)年度暫不收取報名費用,未來將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劃。

四、電子簡章請逕至教師專業能力測驗中心網站(https://tl-assessment.ntcu.edu.tw/)下載。

『國小學童運動課程參與及網路使用習慣』課程計畫專案

『國小學童運動課程參與及網路使用習慣』課程計畫專案

欲參加的學生家長請參閱附件報名。

106 年度「教師體適能教學策略研習會」實施計畫

106 年度「教師體適能教學策略研習會」實施計畫,

欲參加同請參閱附件報名。

106年度運動傷害早期防護及禁藥宣導校園巡迴講座

106年度運動傷害早期防護及禁藥宣導校園巡迴講座,

如有興趣請參閱附件報名。

有關本市「106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學生情緒行為問題電話諮詢」暨「106學年度第1學期特殊教育學生上學困難電話諮詢」乙案

一、服務對象:本市各教育階段教師及家長。.

二、服務專線:情緒行為問題電話諮詢請撥02-2732-0608。上學困難電話諮詢請撥02-2729-7912。

三、服務時間:

(一)情緒行為問題電話諮詢於106年9月4日起至107年1月19日止,每週一至週四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上學困難電話諮詢於106年9月6日起至107年1月17日止,每週三上午9時至11時30分及下午1時30分至3時30分。

四、諮詢內容:

(一)情緒行為問題諮詢內容包含情緒行為問題、班級常規、教材教法、人際互動、親師溝通、資源連結等。

(二)上學困難諮詢內容包含特殊教育學生上學困難問題、人際互動、親師溝通、資源連結等。

請有諮詢需求之教師或家長充分利用諮詢時間。

轉知勞動「107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相關計畫」一案

轉知勞動「107年度公益彩券回饋金補助辦理促進特定對象及就業弱勢者就業相關計畫」一案

受理窗口

1、全國性計畫(計畫實施範圍跨二個以上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之
轄區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2、區域性計畫(計畫實施範圍為同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分署跨二個
以上之直轄市或縣(市)者之轄區者):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分署.

受理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06年10月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日期為準)。

臺北市106年度深耕閱讀小小精靈讀書會全市志工增能研習報名

一、依據北市教國字第10632374900號辦理。
二、本市小小精靈讀書會全市志工增能研習訂於106年9月19日
(星期二)上午9時於吉林國小舉行,報名時即日起至9/15(
星期五)截止,教師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
師在職研習網站報名,志工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瀏覽吉
林國小網站(http://www.clps.tp.edu.tw),點選「小小精
靈讀書會全市志工增能研習活動報名」連結進行報名。歡
迎各校教師、家長志工踴躍參加。
三、為落實校園安全管理,與會人員請佩戴識別證,家長志工
請配戴各校志工證,若無志工證者,請影印此公文以資證
明。本研習未提供停車位,請多多利用大眾交通工具。

106年度上學期社團報名一覽表(含新生)2017.9.11更新

體育組公告:

      社團已開始一週,附件為最新的社團統計名單,繳費三聯單已製作完畢,會在近兩週內印製發出,若還有相關社團問題請洽體育組辦理,謝謝!

「不再犧牲青少年的權益─少年輔導委員會再起」公聽會

旨揭公聽會訂於106年9月12日下午2時至5時,假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
室召開,線上報名資訊https://goo.gl/BMs3WQ,請踴躍報名參加

「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法規

檢送教育部發布施行之「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法規及發布令各一份。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8月17日臺教社(四)字第1060107864E號函辦理。

106學年度清江國小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須知

由於表單繁複,敬請有意願申請資優縮修之家長或教師於填表前先電洽特教組確認該生符合申請資格,謝謝!

2891-2764*503

本(105)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數位學生證使用期限說明

一、臺北市教育局發行之數位學生證結合悠遊卡功能,學生可持數位學生證搭乘臺北
市公共運輸工具,並享有學生票價優惠。

二、105學年畢業生於106年6月份畢業,升學後新生數位學生證於9月起陸續
發放,為避免學生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無數位學生證使用之空窗期,援例
畢業生可持原數位學生證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有效期限至106年10月31
日止,106年11月1日後將改以普通票費率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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