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及本市106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為持續鼓勵教師自主規劃精進課堂教學研習,同儕自主合作共學,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及提升教學品質,爰就106年暑假辦理情形增修辦理時間及經費支用等部分內容後,賡續辦理旨揭計畫。
三、申請說明如下:
(一)申請對象:本市公私立(含國立)國小現職教師、代理代課教師。
(二)申請時間:106年度申請至106年11月30日止、107年度申請至107年7月20日止。
(三)辦理期間:學期間以下班後及假日時間為主,寒暑假則不限。以教師自主增能為主,參與人員准予公假,但不另行排代。
(四)辦理方式:
1、初審:各校教師可自主揪團、跨校揪團,滿6人即可向學校提出申請並由學校進行初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