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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2年3月17北市教體字1123021564號函及112年4月17日北市教體字第1123036306號函(計達)續辦。

二、本局配合指揮中心最新公告之防疫措施,修訂「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本次修訂項目簡述如下:

(一)3月20日起新冠肺炎輕症免隔離,建議0日及次日起5日內在家進行自主健康管理,不到校上班上課,並依指揮中心最新自主健康管理指引措施進行自主健康管理, 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如5日內實有到校之需求,須退燒至少滿24小時,在校期間須全程佩戴口罩、用餐使用隔板,直至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結束(快篩陰性或至多10 天)。

(二)搭乘公眾運輸工具(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調整為「建議佩戴口罩」。另進入校園內健康中心,比照指揮中心規範之指定場所(醫療照顧機構), 依規定仍應佩戴口罩。

(三)新冠肺炎相關假別:

1、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

(1)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如照片),可請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亦不會因此扣減其學業評量成績。

登革熱暨屈公病防治工作

登革熱(Dengue fever),是一種由登革病毒所引起的急性傳染病,這種病毒會經由蚊子傳播給人類。並且分為Ⅰ、Ⅱ、Ⅲ、Ⅳ四種血清型別,而每一型都具有能感染致病的能力。 患者感染到某一型的登革病毒,就會對那一型的病毒具有終身免疫,但是對於其他型別的登革病毒僅具有短暫的免疫力,還是有可能再感染其他血清型別病毒。 臨床上重複感染不同型登革病毒,可引起宿主不同程度的反應,從輕微或不明顯的症狀,到發燒、出疹的典型登革熱,或出現嗜睡、躁動不安、肝臟腫大等警示徵象,甚至可能導致嚴重出血或嚴重器官損傷的登革熱重症。 全球登革熱的好發地區,主要集中在熱帶、亞熱帶等有埃及斑蚊和白線斑蚊分布的國家,隨著全球化發展逐漸便利,各國之間相互流通及往返也趨於頻繁,自1980年代之後,登革熱也開始向各國蔓延,成為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臺灣位於亞熱帶地區,像這樣有點熱、又有點溼的環境,正是蚊子最喜歡的生長環境,為登革熱流行高風險地區。

 

112年3月11日(星期六)辦理本市5至11歲兒童COVID-19疫苗4區接種站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2月22日北市衛疾字第11230990161號函辦理。

二、為俾利家長陪同學童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種,由本局協同本府衛生局於本市4區學校設置接種站,各接種站資訊如下:

(一)接種日期及時段:112年3月11日(星期六),上午9時至12時及下午1時至4時。

(二)接種站點及本市聯合醫院承接院區:

1、內湖區南湖國小:聯醫忠孝院區。

2、北投區明德國小:聯醫陽明院區。

3、萬華區新和國小:聯醫婦幼院區。

4、大安區銘傳國小:聯醫仁愛院區。

(三)接種對象:滿5歲至11歲兒童。

(四)接種廠牌及劑次:

1、上午9時至12時:兒童莫德納次世代BA.4/5疫苗(滿6歲至11歲),提供追加劑(第3劑)。

2、下午1時至4時:兒童BNT疫苗(滿5歲至11歲),提供基礎劑(5-11歲第1、2劑)及追加劑(5-6歲第3 劑)。

(五)預約方式:自112年3月3日(星期五)上午9時起,自行至各醫院網站掛號(詳如附件)。

三、檢送本市5至11歲兒童COVID-19疫苗4區接種站資訊一覽表1 份。

清江國小COVID-19防疫措施 3/6起實施

一、佩戴口罩
1.校園室內外空間及場域,3月6日起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由師生自行決定是否佩戴口罩。但以下情形,校園內應佩戴口罩:
(1)同住家人確診。
(2)進入健康中心。
(3)午餐打菜。
(4)參與營養教育烹飪實作課程。
(5)校外教學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2.校園內建議佩戴口罩之情形:
(1)個人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者。
(2)同班同學有法定傳染病確診者(新冠肺炎、腸病毒、腮腺炎、流感、水痘、諾羅等)。
(3)搭乘電梯時。
3.因仍有校園內應佩戴口罩之情形,請師生自己備妥口罩。若具有本學期安心就學身分之學童,可由學校提供。

二、量測體溫
1.師生自行在家量測體溫,進行自主監測。
2.建議紀錄體溫,以利隨時檢視自身狀況。

三、午餐隔板
1.班級自行決定是否使用隔板。
2.若使用完隔板後,應用酒精噴瓶進行消毒,等待酒精揮發後,再放置置物櫃中。

本市50歲以上民眾COVID-19疫苗第4劑(第2次追加劑)接種

說明:

一、依據市府衛生局112年2月8日北市衛疾字第11230949611號函辦理。

二、為因應國際間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變異株疫情, 國內自111年9月24日起推動次世代雙價疫苗接種作業。截至112年2月2日止,設籍本市人口第4劑(第2次追加劑)接種率分別為50歲至64歲29.1%、65歲至74歲40.1%、75歲以上 39.5%。

三、考量長者為COVID-19染疫後重症及死亡高風險族群,又我國邊境及防疫政策逐步調整開放,完成疫苗追加接種可有效提升免疫保護力,降低染疫後重症風險。

四、檢送本市疫苗接種宣導圖卡,請貴校運用各類管道協助宣導利用,另本市疫苗接種資訊及接種管道如下: 

(一)COVID-19疫苗預約平台:每週二至週五上午9時至晚上9時開放預約,次週一至週日接種。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原函及修訂「自主防疫指引」及本局「寒假抗疫溫馨小叮嚀」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2年1月4日北市衛疾字第1123090076號函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02634號函辦理。

二、請貴校妥為轉知家長配合寒假期間相關防疫措施,以保障學童及校園健康安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調整寒假防疫規範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1月3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376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防範新冠肺炎疫情升溫,本局針對寒假期間學校辦理營隊、寒假輔導等活動調整部分防疫措施如下:

(一)量測體溫:師生入校須量測體溫。

(二)配戴口罩:校園職員工生除用餐、飲水、運動、吹奏樂器類課程外,應全程佩戴口罩並維持社交距離。

(三)用餐規範:請學校均須使用用餐隔板,並維持用餐環境通風良好、不得併桌共餐且禁止交談,用餐完畢落實桌面及隔板清潔及消毒。

(四)校外教學活動:原則不辦理超過100人之跨縣市或隔夜大型活動,倘仍需辦理,由學校預先回報業管科並由防疫小組召開會議審查防疫措施計畫,建議以單日往返為優先規劃原則,倘有住宿需求,優先選擇防疫措施完善之旅館、入住前確實消毒;另遊覽車上應全程配戴口罩、 用餐須使用隔板。如旅程遇有疑似症狀或快篩陽個案, 請續依本局111年12月2日修訂正「臺北市各級學校暨教育機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教育總指引」辦理相關流程。

(五)校園場地開放:維持對外開放,惟請學校加強場地消毒。

給家長的一封信(發放國小部每生一劑快篩試劑)

給家長的一封信

親愛的家長,您好:
本校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指示,發給國小部每生一劑快篩,以利需要快篩時在家使用檢測。
此次快篩廠牌為亞培,附上操作影片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ySXZV5d9s4)。

感謝全體家長和老師們的協助與關心,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相信每位親師生都能平安渡過這次疫情,讓我們同心協力,一起守護孩子們與您我的健康。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冠肺炎疫苗接種預約平台

各位家長,您好:

以下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新冠肺炎疫苗接種預約平台

https://booking.health.gov.tw/

若有意願接種疫苗,卻因故無法於12/29在校接種,

可以自行上平台預約施打疫苗。

清江國小與您一起關心孩子的健康!

12/1防疫新知

各位家長,您好:
依北市教體字第11131031612號函辦理,12/1實施防疫新制規定。

1.校園室外空間及場域,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
2.教室內活動及上課仍需戴口罩
3.如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教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
①飲食需求
②從事運動活動
③音樂課室內之歌唱及吹奏樂器課程
④拍攝個人/團體照
⑤教師於室內授課

*教室外得不戴口罩(含走廊),離開教室請將口罩收好,以備下一節上課時使用。

*若有「呼吸道症狀」或為「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者,基於保護自己及他人仍應戴口罩。

*週六適逢本校體育表演會,屬大型活動,若在室外舉行,因無法保持安全距離,建議入校參與活動的家長佩戴口罩;若在室內活動中心舉行,必須全程配戴口罩。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衛生組/健康中心 28912764#203 / 205 。
謝謝您與清江國小一同關注孩子們的健康。

5~12歲兒童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自行線上預約連結

臺北市5~12歲兒童COVID-19疫苗追加劑(第3劑)開始預約囉

為提兒童保護力,自今日(11/29)起,家長可至北市疫苗預約平台為子女登記接種「追加劑(第3劑)」。

https://booking.health.gov.tw/

登記資格:
滿6歲至11歲者:111年9月12日(含)前已完成接種2劑疫苗者,可接種莫德納次世代BA.4/5疫苗。
滿5歲至未滿6歲者:111年9月12日(含)前已完成接種2劑疫苗者,可接種兒童BNT疫苗。

111年第40期登記時間:
111年11月29日(二) 09:00 AM - 09:00 PM
至111年12月2日(五) 09:00 AM - 09:00 PM 

預定接種時間:
111年12月5日(一)至12月11日(日)

 

歡迎家長自行預約!

6-11歲新冠肺炎疫苗追加劑(莫德納次世紀BA.4/5)在校接種意願調查表

6-11歲新冠肺炎疫苗追加劑(莫德納次世紀BA.4/5)在校接種意願調查表

說明:

一、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教育局指示。

二、惠請家長於111121()前完成線上表單填寫。

三、若同意接種,後續須完成同意書之簽署。

四、此次接種疫苗有年齡限制,校方會依據實際設站接種日期,協助判斷有意願接種之學生是否能接種疫苗。

五、在校接種日期仍須與醫院媒合確認後再行公告。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衛生組/健康中心 28912764#203/205。

謝謝您與清江國小一同關注孩子們的健康

自111年11月18日起,提供「滿12歲」以上青少年及成人Moderna COVID-19雙價疫苗(原病毒株/Omicron BA.4/5) 追加劑接種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1月17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82464號函辦理。

二、旨揭疫苗接種作業自111年11月18日起實施,追加劑與最後 一劑基礎劑(第2劑)、基礎加強劑或前一劑追加劑(第3劑) 應間隔至少12週(84天)。

三、請貴校向家長加強衛教宣導說明,如學生及家長有意願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可逕透過本府衛生局新冠肺炎COVID-19疫苗接種預約系統(https://booking.health.gov.tw)登記預約;111年第39期登記時間為111年11月22日(星期二)至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9時,12歲至17歲可預約疫苗資訊如下:

(一)接種第1劑:可接種BNT、莫德納、Novavax。

 (二)接種第2劑:111年9月5日(含)前完成接種第1劑BNT或莫德納者,或111年10月31日(含)前完成接種第1劑Novavax疫苗者;12至17歲青少年基礎劑建議疫苗不混打。

(三)接種第3劑(追加劑):可接種BNT、Novavax、莫德納次世 代BA.1、莫德納次世代BA.4/5,並於111年9月5日(含)前已完成接種2劑疫苗者。

學校/幼兒園/補習班/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流感群聚防治指引

說明:

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0月27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76715號函暨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10月27日疾管疫字第 1111200235號函辦理。

流感疫情宣導

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1月1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783571號函辦理。

二、秋冬季節來臨,近期國內類流感就診人數攀升,另本市已發生流感重症病例通報,而流感病毒對於兒童及青少年侵襲性高,往往容易在流感流行期發生校園流感群聚。

三、考量部分學生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未能在校集中接種流感疫苗,惠請貴校於校園流感電子化系統(CIVS)開立補接種通知單並加蓋學校戳章,鼓勵學生於「結束自主健康管理/自主防疫且無疑似新冠肺炎感染症狀後」,持「蓋有學校戳章」之補接種單至本市合約醫療院所接種,以利醫療機構辨識。 

自111年11月1日起,Moderna(Spikevax)COVID-19雙價疫苗(原病毒株/Omicron變異株BA.1)實施對象擴及「滿12歲」至17歲青少年追加劑接種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151810號函暨本府衛生局111年11月1日北市衛疾字第1113179173號函辦理。

二、依據111年10月27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第8次專家會議決議,經評估疫苗臨床試驗安 全性與有效性結果、國內外疫情風險,及參酌國際間追加劑接種政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核准情形,建議 Moderna (Spikevax) COVID-19雙價疫苗(原病毒株 /Omicron變異株BA.1)實施對象擴及滿12歲至17歲青少年追加劑接種,包含尚未接種追加劑及已完成單價疫苗追加劑接種者。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111學年度各國家/地區境外學生(包括舊生及111學年度新生)、外籍交換學生(以下合稱境外生)入境配合調整事宜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1年10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38022號函辦理。

二、依指揮中心指示,111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境外生入境,自111年10月13日零時(表定航班抵臺時間)起,入境之境外生均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0+7);爰此,教育部111年6月29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082631號函、 111年7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88634號函、111年8 月22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10452A號函及111年9月5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17806號函自即日起不再適用。

三、學校應於境外生入境前宣導入境防疫新規定,另境外生入境免向該部申報,由各校自行掌握境外生入境情形。

四、境外生得自各國際機場/港口入境,不限桃園國際機場 (以下簡稱桃機)。若境外生於桃機以外其他機場/港口入境,學校須協助引導接送事宜,並由專人與境外生保持連繫,以利學生如遇突發狀況,能及時處理。

邊境穩健開放,自 10月13日起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須7天自主防疫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1年10月3日總處培字第111302910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二、基於旨揭邊境管制之防疫措施已有調整,考量差勤管理係屬機關內部管理事項,爰各類人員如有非因公出國之需求 (如:旅遊、探親等),仍請各機關(構)學校衡酌現階 段防疫政策及機關人力運用,本權責決定是否核假。另在 「指揮中心解散之日」前,各類人員平日及假日出國,仍應依人事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規定辦理(本府109年3月18日府授人考字第1090111859號函 計達)。

三、另配合邊境開放,出國人員返國後務必遵守指揮中心各項防疫措施,並於自主防疫期間配合相關防疫指引所訂規範。

四、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各主管機關或監督機關轉知所屬財團法人及行政法人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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