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度教育人事實務法令專修研習班(第1、2期)實施計畫
一、研習依據:本中心103年度研習規劃辦理。
二、研習目標:透過教育人事個案研習及團體討論,提升人事人員工作專業服務之態度及溝通協調能力。
三、辦理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研習對象:分兩期調訓臺北市各級學校(不含國立及私立學校)、教育局及所屬機構承辦人事業務相關人員,參加期別說明如下:
(一)101年9月以前任職者可依個別需求擇一期報名。
(二)101年9月以後新任或由其他機關調任本市教育局及所屬機關學校者,務必報名參加第1期。
五、研習人數:分兩期,每期各120人
六、研習日期
(一)第1期:103年3月13、14日(星期四、五)。